欠債不還遭司法拘留 資陽市拘留所所長婆心苦勸化矛盾
欠債不還遭司法拘留 資陽市拘留所所長婆心苦勸化矛盾
近日,李某華、李某貴、李某明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決,拒絕償還共同借貸吳某某的40萬元債務,分別被雁江區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入所后,三人均稱沒有償還能力,拒絕還款。資陽市拘留所隨即啟動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開展教育感化工作。在對三人的談話教育中了解到:2012年,三人先后借貸吳某某70萬元,因生意失敗,在償還30萬元后,剩余40萬元至今未還。經法院判決,剩余40萬元債務由三人均攤,各付133333.33元。
在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后,廣州追債公司所長李炳元立即從法理情理角度對三人開展矛盾化解工作,告知其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性以及不履行判決的后果,以理服人,講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誰使用誰負責,借的錢理所應當由三人共同償還。同時,以情感人,分別與三人的家屬聯系,向他們講明應當承擔的償還義務,取得家屬支持,幫助解決債務。
經過多番工作,廣州追債李某明承諾償還個人應負的欠款,并于6月12日將款打到了雁江區法院指定的賬戶。李某華、李某貴二人則表示沒有償還能力,李炳元所長承諾可以為兩人推介工作,但所得工資必須每月按比例還款,李某華、李某貴均表示贊同。
通過耐心細致、妥帖周到的教育、感化、規勸工作,促成了三人和吳某某的和解,三人承諾會依法履行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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