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個人債務追討提醒借貸糾紛訴訟需注意哪些問題
1、借款合同本身是否合法、有效、證據材料是否齊全。首先要審查借款合同是否在訴訟時效的有效期間內;借款合同所約訂的金額、利率、借款日期等諸要素是否齊全,各要素之間有沒有矛盾;信用社是否按期、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貸款等等。否則,就應當采取其他的補救措施而不要輕易提起訴訟,避免在法庭上出示證據時陷入被 動,“不贏官司反輸理”。
2、案件預計支出的各項費用是否合理。 一是在案件提起訴訟前應當首先了解借款人現在的經濟狀況、保證人的資產狀況或抵押物的現有情況,同時要預測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的變現能力以及通過訴訟后能收回貸款金額的期待值是多少,然后再決定起訴借款合同金額的大小。二是根據情況對實際擬起訴的標的額有選擇地進行訴訟,對收回希望很大的貸款可以全額提起訴訟,有部分收回希望的貸款可以部分提起訴訟,有些根本就是收回無望的貸款則不應提起訴訟。
3、起訴的程序、方式、時機是否恰當。一是應選擇最佳的訴訟程序。如果債權關系明確、合法、證據充分,符合《民訴法》規定“督促程序”條件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一筆借款合同是經過公證并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而且是在6個月的申請強制執行期限內,就應當直接向原公正機關申請執行證書,并憑原公證書及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上一篇:福州企業債務追討之合伙債務應該怎么清償 2023/7/13
- 下一篇:福州要債公司淺談追討公司債務的方法有哪些 2023/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