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要債公司淺談債權人已經死亡誰來起訴
一、債權人已經死亡誰來起訴
1、由債權人的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去法院起訴。起訴流程如下:
(1)寫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5)當事人執行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二、債權人已死亡還能起訴債務人嗎
要起訴債務人的話,那么作為債權人的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是可以有這個權利的,前提是自己繼承的債權人的遺產,然后可以在合適的范圍之內,提起相應的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債權人去世后,其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中屬于其個人的部分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取得,并由繼承人作為權利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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