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追債公司淺談債務人死亡欠債未還是否可以起訴遺產繼承人
來源:福州追債公司 2022/10/26 8:39:13??????點擊:
福州追債公司淺談債務人死亡欠債未還是否可以起訴遺產繼承人?
一、債務人死亡欠債未還是否可以起訴遺產繼承人
1、可以起訴。遺產自然就歸屬于繼承人,而遺產是債務人,即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于債務人的債務未得到清償,在這些遺產上,債權人的債權及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均要從這些財物中實現。那么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既然雙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那么債權人就有權直接起訴遺產繼承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二、欠款人死亡了是否可以向其家人要債
首先要看債務人的近親屬是否對已死亡的債務人生前所負債務承擔清償義務,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首先,要區分死者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
個人債務是債務人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共同債務是債務人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及為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共同債務又分為夫妻共同債務與家庭共同債務。
個人債務由債務人本人償還,債務人死亡的,用債務人的遺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家庭共同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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