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業債務追討之公司債權人的權利有哪些
債權人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債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權利保障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二)債權人免除債務權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表示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表示贈與合同成立后,如果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
(三)債權轉讓
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同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所以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是同一人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授權抵押要人。
(一)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權利保障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二)債權人免除債務權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表示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表示贈與合同成立后,如果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
(三)債權轉讓
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同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所以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是同一人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授權抵押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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