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債務糾紛處理淺談要賬遇到債務人玩失蹤該怎么辦
當債務人消失的時候應該怎么辦?
1. 債務有保證人的,其債權應當向保證人追償
2. 向法庭提起訴訟
3.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的受托人主張債權
(一)債務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保證債權的實現,應當設立保證人。債務不能清償或者不能清償的,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顯然債務人已經找不到,該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被告下落不明,無法送達法院通知書的,法院會采取公示送達的方式。宣告時,無論被告人是否看到宣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審判應當缺席進行,法院應當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不能清償債務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的受托人主張債權
債務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21條規定,失蹤人員的財產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其他近親屬、朋友保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由托管人從失蹤財產中支付。
- 上一篇:福州經濟糾紛處理聊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算合法要債 2023/5/11
- 下一篇:福州企業債務追討之欠債不還還玩失蹤怎么辦 20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