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業債務追討之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需要什么材料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有哪些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
二、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
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三、委托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
機構債權人委托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委托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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