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要債公司談談生意人要賬時不能用的四種方式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經商活動中,討債要賬行為雖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同時也受到法律的制約,也就是說,生意人討債要債的行為一定不能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否則,就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會傷害自己的商德。
根據商業活動的一些債務案例來看,在討債要賬過程中,有四種方式是生意人萬萬使不得的:
一、恐嚇、打人、綁架等暴力威脅討債。
這種討債要賬方式就相當于是“黑吃黑”,雖然有時確實能收到效果,但本身卻是違法犯罪的,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一旦使用這種方式,那么,無論生意人是否要回了欠債,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即便對欠債人故意欠債、老賴的行為萬分不滿,深惡痛絕,也千萬不能采取這種過火的方式。
二、通過金錢誘惑的方式實現討債目的。
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欠債方為公司或團體的情況,討債一方為了讓債務方盡快還債,以給其相關負責人一筆好處費、禮品、請客等為手段,刺激其盡力盡快地幫著還清債務。這些做法被一些生意人冠之以舍芝麻而得西瓜,殊不知,這種做法很多時候已觸犯了國家的財務紀律,有的甚至會構成經濟犯罪,后果嚴重。
三、利用美色手段討債要賬。
在債務數目偏大,或者欠債方為大型企業時,有不少生意人都將這種美人計視為討債要賬的高招,還美其名日“英雄難過美人關”。一些生意人為了達到討債要賬目的,動員、說服、金錢誘惑乃至高壓強制一些漂亮、開放的女性對債務主體的負責人進行色情勾引、誘惑、拖其下水,然后以此要挾其假公濟私以清償債務。這種方式嚴重違背我國社會主義道德原則,對社會風氣有著極大的破壞,即使達到了討債要賬的目的,一旦被查出,也必將受到嚴懲。
四、請社會上不良之人討債要賬。
在日常經驗當中,人們對社會上混的那些不良之人總是畏懼三分的,所以,有些人會請這些人來幫忙討債要賬,甚至還有一些討債公司專門招收這批人來討債。對生意人來說,請這樣的人會這樣的公司的討債要賬,也是極其危險的,一旦出現刑事案件,必然難逃罪責,即便不出現問題,這也絕對不是正常的討債要賬的方式。
- 上一篇:福州討債公司提醒你債務糾紛引發的社會問題 2022/11/10
- 下一篇:福州清債公司為你分析債務的產生和種類 2022/11/8
